陰陽五行學說應該說是古代漢民族的哲學思想,是古代漢族人民對自然和世界的看法。陰陽五行學說原本分陰陽五行兩種說法。陰陽學說來自《易經》,正所謂“
太極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”這種學說將世界的變化歸集于陰、陽,這是矛盾對立統一的變化。陰陽不是固定的,它們會隨外部條件的變化而互相轉化。陰中包涵著陽的成份,條件成熟可轉化為陽。陽中帶有陰,一定條件下又可化成陰。固此陰陽又可分為陽中之陽、陰中之陰、陰中之陽、陽中之陰等四種,由此不斷分化并轉變而生成世界萬物。
八字算命
五行說是將世界萬物都看作是由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構成,五行不斷的運動變化才創造出這豐富多彩的物質世界,因此世界萬物都帶有這五種原素的內在氣質。而五行之間以相生相克關系又影響著由它們構成的事物的總的氣質。五行的相生相克是指五行的一種對另一種是促進的就是相生,是約束的就是相克。相生關系為: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、水生木。這是因為木材可以點火,火可使萬物燃燒成炭,而灰土之中可煉出金屬,金屬遇冷可凝結水汽成水,水又使樹木成長。相克關系為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。這是因為木能破土而出,土能阻擋水的泛濫,水能使火熄滅,火能使金屬融化,金屬結成刀斧又能殺死樹木。
五行學說最早出現在黃老、道家學說中,旨在描述事物的運動形式以及轉化關系。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的物質組成學說,與西方古代的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元素學說類似,是集哲學、占卜算命、歷法、中醫學、社會學等諸多學于一身的理論。
五行八字起名
五行學說的內涵
五行系指古人把宇宙萬物劃分為五種性質的事物,也即分成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大類,并叫它們為“五行”。早見《尚書·洪范》記載:“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水曰潤下,火曰炎上,木曰曲直(彎曲,舒張),金曰從革(成分致密,善分割),土爰稼穡(意指播種收獲)。潤下作咸,炎上作苦,曲直作酸,從革作辛,稼穡作甘。”這里不但將宇宙萬物進行了分類,而且對每類的性質與特征都做了界定。后人根據對五行的認識,又創造了五行相生相克理論,這個理論主要體現在“五行生克”定律上面。
相生,是指兩類屬性不同的事物之間存在相互幫助,相互促進的關系;具體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相克,則與相生相反,是指兩類不同屬五行性事物間之關系是相互克制的;具體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。
五行初始含義
金——金屬;
木——植物;
水——液體;
火——熱能;
土——土地;
五行五方四時關系
五方是指東、南、西、北、中五個方位,五行及其代表的天干地支各有所主的方向。即東方主甲、乙、寅、卯之木;南方主丙、丁、巳、午之火;西方主庚、辛、申、酉之金;北方主壬、癸、亥、子之水;中方主戊、己、辰、戌、丑、未之土。
五行的方位對于星命術十分重要。通過一個人的八字所包含的陰陽五行所屬就可知到其所屬方向,通過相生相克之理可知吉兇。例如八字屬木命的人往東最有利,往南、北也行,但不可西行,因為往西則木被金克。火命的人最好向南,往北則犯水。金命的人宜往西,往南則受火制。水命的人應該往北,往中央之地則不吉。
四時指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個季節。天干地支及五行在四時之中各有盛衰之不同表現。星命理論詳見(出生時間與命運)中以旺、相、休、囚、死分別代表五行在四季中盛衰表現。旺是旺盛之意;相是次旺,有輔佐之意;休是休息、停止之意;囚是衰落、被阻止之意;死就是克制而無生氣之意。一般來說,當令者旺、我生者相、生我者休、克我者囚、我克者死。
春季里萬木復蘇,所以以木為當令者,木為“旺”,所屬干支為甲、乙、寅、卯、辰等。與木相生的是火、所以火在春季里屬“相”。而生木的是水,所以水在春季屬“休”。克木的是金,金在春季屬“囚”。而木克的是土,所以土在春季屬“死”。
夏季為流火之季,以火為“旺”。所屬干支為丙、丁、巳、午、未等。火生土,所以土在夏季里屬“相”。生火者木,木在夏季屬“休”。克火的是水,水在夏季里屬“囚”。火克的是金,金在夏季屬“死”。
秋季為金黃收獲之季,以金為“旺”。所屬干支為庚、辛、申、酉、戌等。金生水,所以水在秋季屬“相”。生金者為土,土在秋季屬“休”。克金的是火,火在秋季屬“囚”。木在秋季屬“死”。
冬季為寒冷凝水之季,以水為“旺”。所屬于支為壬、癸、亥、子、丑等。水生木,木在冬季屬“相”。生水者為金,金在冬季屬“休”。克水的是土,土在冬季屬“囚”。水克火,火在冬季屬“死”。
土在星命術中是旺于四季之行,即土在一年中四季的最后一月為旺季。
在應用中應如何應用上述理論呢,舉一例說明。一個人八字屬木,為木命之人,應當先于春季則生命旺盛,而生于秋季或四季中最后一個月就成了囚,死之命而生不得勢了。